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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活动】看警示 忆初心 学条例 做测试

点击数:8372019-07-15 16:22:27 来源: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715日,第一党支部在行政楼10楼召开了本月的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观看“身边的案例”党员廉政教育警示片;支部书记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课;党员应知应会试题测试。


党员廉政教育主要观看了桐庐二院药剂科主任王丽娟的庭审直播视频,也看了桐庐中医院信息维修组组长雷郑辉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的案例,他们都感慨悔不该当初。警示每一位党员清廉行医,遵守纪律。


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不仅逐条逐句的为大家解读,给大家立规矩、敲警钟,让党员同志们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


支部书记何卫星上党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提到,我们党员时刻保持先锋模范作用,让自己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

最后进行应知应会学习及现场测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是每位党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让大家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进一步强化了应知应会知识点。

 

 

 

附:党员应知应会试题

党员应知应会知识

1.“三会一课”: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1234”基本规范:“1”是以固定主题党日为基本平台,“2”是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3”是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4”是按照习总书记在淳安县下姜村提出的“四个人”要求,做发展带头人、新风示范人、和谐引领人、群众贴心人。

3.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

4.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原来规定是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5.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6.党支部的职责: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7.“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8.“四个合格”: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9.“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10.“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 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11.“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2.“四个意识”:是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3.“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4.主题党日:每月15日开展,2019年参加了几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

15.历年主题教育活动: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三严三实”主题教育,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7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6.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2字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17.总书记对浙江工作要求: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

18.浙江三地: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

19.支部基本情况:党员所在支部名称、支部书记名字、支委情况、支部党员人数、换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

20.党费收缴情况:党费每月一交,每月15日主题党日时缴纳;知晓自己每月缴纳党费的金额。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58日)

 

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015-2019年)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56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46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2019331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131日)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201913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19113日起施行)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自20191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1228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1028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10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自20171220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71日修改)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自201731日起施行)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1027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1027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201678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1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自20151225日起施行)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20151014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自201561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20155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