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57032021-01-18 08:36:11 来源: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1.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关系证明)
2.出院处结算
3.审核,登记信息
4.系统自动计算减免金额
5.用血费用减免费凭证签字确认
6.费用减免成功
办理窗口:住院部大厅1楼住院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1-64096685
1.办理用血费用减免应在住院费用结算之前;
2.献血时间须在用血时间之前;
3.可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线报销。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