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被狗等动物咬、抓伤后的急症处理

点击数:43362010-01-19 00:00:00 来源: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被狗等动物咬、抓伤或其它形式接触后,未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可表现为:
  (一)潜伏期:长短不一,多在3个月内,短者数日,长者可达数十年。在此期间已经感染了狂犬病毒,但尚未发病。
  (二)前驱期:持续数小时至数日。伤口愈合处有麻木、发痒、刺痛、虫爬蚁行感,并出现头痛、发热、烦躁、恶心、呕吐、心悸、对声、光、水、风等刺激十分敏感,可有兴奋或恐惧等表现。
  (三)兴奋期(恐水期或痉挛期):约1-30日,恐水、怕风、惧风、畏光,听到水声、见到水、摸到水均可诱发喉头痉挛、吞咽困难、全身抽搐。重者角弓反张、发热、大汗、流涎、脉搏增快、极度恐惧、狂躁、激动、幻听、幻视、面孔多变,此期患者神志清楚。
        (四)麻痹期(瘫痪期):此期多为6~18小时,极少数可长达两周。逐渐安静、痉挛停止、恐怖消失、全身瘫痪、反射消失、昏迷等,最后心跳、呼吸停止。狂犬病又称恐水病,指由于狂犬病毒侵犯中枢神经系统而引起人畜共患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狂犬病的家庭急救原则:咬伤后立即用大量肥皂水、盐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半小时以上,再用碘酒、酒精冲洗伤口,伤口深者,应选用不带针头的大注射器反复、彻底冲洗其深部。然后送到医院进一步处理。并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