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年终住院病人﹙医 保﹚结转通知
点击数:163762016-01-07 00:00:00 来源: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接建德市社保中心通知,因医保系统进行年度结转,配合2016年医保报销比例政策调整需要以,凡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以及省、杭州市“一卡通”的参保人员,本年度的医疗费需在2015年12月31下午18时前进行结转,请相关科室﹙财务科、住院处、信息科、医保办、病区药房等﹚、各病区医护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安排,及时结转,并做好解释工作,现将在院病人年终结转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住院病人【含省、杭州市“一卡通”、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自费病人(含交通事故病人)、离休病人】均办理结转;
1﹞、估计12月31日后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病人;
2﹞、12月28日后﹙含12月28日﹚新入院病人,不需要办理结转;
3)、办理结转时间:
29日:九病区至十七病区﹙11~19楼﹚;
30日:一病区至八病区﹙2~10楼﹚;
六病区血透病人可以根据情况可于12月28日提前结转;
4)、参保病人2016年1月2日办理入院。自费病人(含交通事故
人)可以结转后即办理入院;
二、请各病区﹙科室﹚提前通知在院参保病人把有效医保卡﹙市民卡﹚、农保卡放到住院处,未按要求办理后果自负;
三、暂停时间:
接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通知,省、杭州市“一卡通”及本市医保结算系统暂停医保结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18时至2016年1月2日6时。
四、暂停医保结算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主要为门诊病人)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直接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2﹞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到镇、乡(街道)农医办统一办理;
3﹞省级医保凭发票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3﹞异地参保人员凭发票到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五、请各病区在规定时间内抓紧集中办理,结转、切换期间,为避免漏收、少收情况,请各病区及时关注患者在12月29日至2016年1月2日住院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时核对相应的诊疗项目,期间避欠款,特殊情况事先同住院处包旸联系;
六、起付点:
1﹞、2015年12月31日后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城乡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发生2个起付点,不得退起付点;
2﹞、职工医疗保险经核实后,若发生2个起付点,可凭2次出院发票、持“市民卡”、出院小结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1个起付点;
七、其他:
已经正常开通的省级医保(含省级离休人员)、杭州市“一卡通”,就诊卡刷卡时间均参照建德同期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