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61192013-01-09 00:00:00 来源: 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各参保人员:
根据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管理要求,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
《医保卡、市民卡、农保卡》原则上存押在住院处。
下例特殊情况经申请后并由主管医生或护士长证明可以取卡:
1.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会诊、或到外院做我院没有的治疗和检查项目,使用后立即归还;若发生与我院当日重复治疗和检查项目,以及擅自到到其它医疗机构重复配药造成医保扣款后果自负;
2.取卡前需交足之前在我院住院费用;
3.血透病人可由其本人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并在出具借条上签上意见可以借用,但医疗费用必须每月清账一次;
4.借卡后若经所在病区或者住院部催交2次未交,住院部可按自费结算,由患者自行负责;不予以更改;
5.如果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市民卡》有特殊使用未存押住院处,预交款必须交足;
请各科医务人员做好参保人员解释工作,并遵照执行!
特此告知
建德市一院医保办
2013年1月12日